應稅資產轉至免稅資產即為原本依稅法上規定為應稅之財產,透過資產之重行配置,轉換為免稅之財產,以降低財產稅負風險。而以遺產稅及贈與稅為例,可行策略不外有二,一為增加不計入課稅財產金額,二為增加扣除額,其中最好的應用工具為保險商品, 因為人身保險將財富轉移給子女,既可節稅又可使子女獲得經濟上的保障。 Tags: 0 comments 21 likes 2 shares Share this: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台灣《保險法》權威,曾任律師,擁有逾20年法庭訴訟經歷。 現任北宇管顧總經理、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。 經手數百件保險理賠案及糾紛調處申訴,處理重大理賠金額達數百億。 11088 followers 10115 likes "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peiyuanliu/" View all posts